常壓鍋爐的安全使用知識,燃氣鍋爐是一種高溫高壓的的熱能設備,鍋爐操作人員必需由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證才可使用,使用中必需嚴格遵守操縱規程和八項軌制、六項記實,嚴禁將常壓鍋爐安裝為承壓鍋爐使用。嚴禁使用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實、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視檢修證實。
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州質量技術監視局特種設備檢修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視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視治理部分,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視局存案,告知后即可施工,每年進行一次按期檢修,未經安全按期檢修的鍋爐不得使用。鍋爐的安全附件安全閥每年按期檢修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未經按期檢修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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